的时候比闹钟早了整整十五分钟——这在她的个人历史上是极其罕见的。她通常在闹钟响第三遍之前都处于昏迷状态,但今天不一样,她的身体似乎内置了一个比手机更敏感的闹钟,在天亮之前就已经开始倒数计时。 她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看了三十秒,然后把被子一掀,光脚踩在地板上,以最快的速度冲进卫生间。洗漱、护肤、化妆——每一个步骤都做得比平时更仔细。粉底打得薄而均匀,眼线描得细致流畅,睫毛膏刷了两层,腮红选了浅桃色的,口红色号是温柔的豆沙粉。她把头发吹成微卷的大波浪,披在肩后,发尾在腰际轻轻晃动。 然后她穿上那套昨晚就搭配好的衣服——米色针织连衣裙,V领,收腰,裙摆在膝盖以上三指宽。肉色丝袜,白色帆布鞋。耳朵上是那对小小的珍珠耳钉,手腕上戴了一条细细的银手链。 她对着镜子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