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,我很晚才醒了,大概是昨晚折腾得久了。 我眯缝着眼睛然后洗漱,我觉得我快难受死了,眼睛酸涩得辛苦,我想我需要休息,长期的对电脑的触碰让我不得不认清它真是个坏家伙。 我忘了说:我是一个作者。 难以相信吧,我竟然是个作者,那种靠写优美的字表达细腻的情感来维系生活的职业,真是可笑。拥有如此高尚的职业的我竟然也会到那些纸醉金迷的地方吗? 我眼睛很疲惫,我不再打开电脑,即便我才刚刚答应一家编辑社要写一篇小说,但是我真的不想再耗神。 闭上眼睛的同时我又想起了那个男人。 那个眼睛大大的充满水光的男人。我发了疯似的思念他,我想要见他,很想要。 我抓起身边的外套,换上鞋子,猛力关上门,沿着凌晨寻到这...